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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社病了。病情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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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2-8-23 03:36: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社章是同社「憲法」,是管理和執行社務時的最高規範。違反社章或疑似違憲當須
正視,此乃非同小可的大事。「違憲」的錯誤,不會因為社員忽略了、個別社員因
循茍且的輕視或幹事會隨想的砌辭而自動消失。事態若得社員鍥而不捨耐性兼厚愛
地要求撥亂反正,同社理應珍而重之,反過來引伸出高調的壓斥配合低調扭曲的推
搪誠然可惜,這恐怕是百病叢生的源頭,是本末倒置的沉痛......

高輝在8月18日社員大會中對卑下近乎人身攻擊的斥責我籍着這個平台表示不滿。
高輝言下之意是「自務(義務)會社只朌努力的付出足已,枉法可以兼容(?!),絮絮
不休沒有好處!」,我對這般取態上的荒謬絕難苟同。現實生活中我對強權頑抗不
懈,對同社懇切的冀盼以外,還是加添了非一般的耐性,在此不願再作細表。倘若
我對高輝有所誤解,請高輝不吝賜教。

「幹事會須受社員監察!」是中肯錚鏘一語中的的睿評,董素媚果然具備大將風範,
然而,同社社員的監察功能恐怕漸次式微,出聲與噤聲之閒社員多取後者,這是我
親歷而感受良深的同社現象。

請恕我不厭其煩再舉一例,朌請各位社員脫离舉手機器的嫌隙。8月18日社員大會通
過了第44年度社員大會的會議紀錄!通過了的紀錄具有四個明顯的錯誤:
錯誤一:議程1:鄧群英表示同社在2009年新修定社章.....特別社員大會已「議決幹
事會任期是由當年開始重新計算.....。」。
事實:議決並不存在,也沒有實際「議決」的紀錄。

錯誤二:議程1:....可以在選舉結果公佈的十天內.....
事實:社章沒有十天的限制。

錯誤三:議程1:....收集十位社員的簽名要求召開特別社員大會推翻選舉結果.....
事實:社章規定不少於1/3全體社員;亦即不少於29人。「十位社員」之說錯得离譜。

錯誤四:議程11:鄧群英指出小屋是同社重要資產,是所有社員共同擁有的.....
事實:所言與事實不符。

社員大會通過了的會議紀錄有錯誤如何是好?是不是聽從高輝的勸導少嘮叨,或干
脆噤聲好了?!
2#
 樓主| 發表於 2012-8-23 14:14:4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eungyiuwai 於 2012-8-24 00:40 編輯

幹事會代表來電表示會將本文移至圓桌會議/社員通訊欄內,理由是本議題純屬社員圍內的事情。
我理解幹事會的想法,我抱異見如下:
- 社員與社友宜一視同仁。我的觀點一直沒有改變,壓力下仍會堅持;
- 360余天的問題,社內沒有動力去解決,往外尋求援助不失為方法之一。群醫匯診的力量肯定收效更高;
- 圓桌會議/社員通訊欄被垢病not user friendly,進入的社員廖廖無幾,歷年的會議閱讀紀錄可兹証明。
3#
發表於 2012-8-28 11:34:58 | 只看該作者
我不大理解其他社員心中是否和我一樣過了幾天又幾天依然保持沉默的原因,作為同社社員之一,我已經按捺不住了。一直在等待著社長和幹事會就以上各點的回應,這是我對幹事會的期望和信任。

誠然,每一位社員都有權利發言,以上的各點希望只是對事不對人的大原則下,的而且確說出了一直以來我等社員對社大會議記錄內的細節忽略馬虎,只求用最快的時間通過而沒有認真地思考一些決策是否跟社章有抵觸。我深感慚愧!事情發生了才反思,但總好過仍在昏睡,我相信凡事也不會太遲的。

為何會忽略?我自已的原因是一直以來都當同社中每一個都是老朋友,而且大家都有自已的事業家庭忙碌著,在同社的時間都是聯誼、輕鬆愉快的做著義務工作,所以從未想過在這個沒有利益衝突的地方都要承受像商場和政治場上的壓力,如果朋友間沒有存在包容的話,此地也不宜久留矣。

每個人都曾經有犯過錯,曾經說過不恰當的話,每個機構都做過錯誤的決策,如果可以放下成見面對過錯而從錯誤的源頭追認,用正確的方式(如召開特別社員大會將之前的會議確認幹事會合法等),深信盡了力事情必然可以解決的。這些只是我作為社員的少少意見。


再者,我本人認為以上的所有發表不會影響外界對同社有負面的印象。

4#
發表於 2012-8-28 19:04:35 | 只看該作者
一位母親面對患了性病的女兒, 她可有很多選擇面對她, 最難堪的是駡她下賤.
5#
 樓主| 發表於 2012-8-30 12:45:58 | 只看該作者
信任由點滴開始。信任與商場或政治的壓力靠不上邊。信任是個人或團體修為最基
本的元素,猶如誠信。同社的優點我的理解是清晰的。過尤不及或漸次煙滅時社員
直率的納喊是積極而健康的,而我個人的出發點是「愛之深、責之切」。周柱樑離
世之前我有幸跟他頻密交往,我們之間對同社當年的取態有兩極的淵別。他、帶了
遺憾而去,留下給我卻是無法忘懷的惋然,舜間又已58旬而過......

在這裡看見了回應,我看到了曙光。
此刻深呼吸後的吐納,滿載着欣然的平靜;
此刻,我們期待高輝與幹事會的回應......
6#
 樓主| 發表於 2012-8-31 14:01:28 | 只看該作者
「不會影響外界對同社有負面的印象。」觀點精辟,Alice总是深情款款的令人動容,
由衷和反省後的表態,言辭謙恭中的歷鍊,與Emily矢中的大將風範雙影成趣。我在想
,若她們可以雙劍合壁,定當所向披靡,馬道長的武和同社各男士的功要靠邊站了.....
「用正確的方式(略),深信盡了力事情必然可以解決的。」不也是寧人息事的王者之風?

Franco的留言是否有更深層的含意,可否多補充兩句以釋眾惑?
7#
發表於 2012-9-5 17:21:5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lice 於 2012-9-5 23:15 編輯

「不要問國家能給你甚麼,要問你給了國家甚麼?」-- 是甘乃迪說的?
我笑著問自已:「不要問同社能給你甚麼,要問你給了同社甚麼?」-- 梁兄共勉之。


自愧見到社長和幹事會現正忙於社務而自已可以幫忙的事不多來著,但當然會自動波地參與的。promise..
大家都是在付出。

不是因為周 Sir 已經離開才說,他對同社的付出不用多講,他對每任幹事會提出的批評…修正,是意見,很冗長!…但老實講,都是愛之深責之切,也提出建設性的解決方案,只是未必為當屆人完全認同但無疑都受尊重,只是他未能接受被無視的感覺吧而有所遺憾。(我,可是其中一員。)

希望梁兄你的心也是一樣清晰,不是為暴露其羞而掀其瘡疤,而是為找尋治療的方法。單純地向著這大方向的話定必受尊重的。知道自已怎樣想便足夠,對吧。

過份執著和鬱怨會傷身傷心,務必要保重身體!

對這個題目我要發表的就到此為止。


8#
 樓主| 發表於 2012-9-6 04:58:18 | 只看該作者
人類的核心價值如自由、平等、法治、誠信等,我們都有深入的認識。人類有組合,就
有了規矩。是據法而治的雛型。然後,文明的組合聚焦着大部份人的首肯,過慮出憲法,
文明的組合遂依憲而治.....

Kennedy的「不要問國家能給你甚麼,要問你給了國家甚麼?」。難怪他並不是偉大人
物的頂級貨色。我們不問誰給了我們甚麼,也不問我們給了誰甚麼;我們卻很清晰「法」
的重大意義和「法」執行時所必須具備的執着。概念與原則的鬆懈,其行動所帶來的惡果
像健康的苗被攀種在汚染了的土壤中。高輝就是混淆於義務與並非義務事項中,概念與原
則的顛倒。

籍此,謹向Alice作出卑微的回應。執着與過份執着只可能有天判的量度標準,這是人類能
力以外的形而上。况且,在行吏「法」的意義中不可能具有「執着」與「過份執着」的級
別。生命不咎長短,掌握着它的意義,就掌握着生命。率性而為中我學懂了大部份生命的
精粹。再謝「務必要保重身體」的雅意,願與各社員與社友互勉。
9#
 樓主| 發表於 2012-9-6 05:54:35 | 只看該作者
"My fellow citizens of the world: ask not what America will do for you, but what
together we can do for the freedom of man." was actually what Kennedy said after
what we've quoted above.  This is something!  At lease it is of much significance to
our human values as to the first quoted phase.....

Literally then , could we ask a question with insight, that closely intrigued  with our  
future approach?  Ask not what Akinalliance will do for you, but what together we
can do to meliorate for a lot of flying colors.  And before that may come around, what
are you going to response with the present issue of bleaching the Binding Article  of
Akinalliance by the present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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