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 劃 目 的 為 了 讓 坪 洲、大 嶼 山 (梅 窩) 及 南 丫 島 (榕 樹 灣 及 索 罟 灣) 維 持 旅 遊 及 經 濟 活 動 的 持 續 發 展,政 府 推 出 一 個 二 百 萬 元 的「免 船 費 遊 三 島」計 劃,鼓 勵 學 校、制 服 團 隊、非 政 府 組 織,以 及 社 區 和 地 區 團 體 舉 辦 到 這 些 離 島 的 活 動。 |
申 請 資 格
申 請 機 構 必 須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1) 僱 員 再 培 訓 局 委 任 的 培 訓 機 構 及 由 勞 工 處 負 責 執 行 的 青 少 年 就 業 培 訓 團 體 和 培 訓 計 劃;
(2) 根 據《稅 務 條 例》第 88 條 (第 112 章) 獲 認 可 的 慈 善 團 體;
(3) 社 區 和 地 區 團 體(包 括 互 助 委 員 會、業 主 立 案 法 團、分 區 委 員 會 及 地 區 組 織);
(4) 受 社 會 福 利 署 資 助 的 非 政 府 機 構;
(5) 根 據《教 育 條 例》(第 279 章) 註 冊 的 學 校、根 據 《專 上 學 院 條 例》(第 320 章) 註 冊 的 專 上 學 院、職 業 訓 練 局 轄 下 各 院 校 及 根 據 個 別 法 例 成 立 的 高 等 教 育 院 校(例 如 八 所 大 學 教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資 助 的 院 校、香 港 公 開 大 學 等);及
(6) 制 服 團 體。
常 見 問 題
問:「免 船 費 遊 三 島」計 劃 包 括 哪 幾 個 離 島?
答: 計 劃 包 括 坪 洲、大 嶼 山 (梅 窩) 和 南 丫 島 (榕 樹 灣 及 索 罟 灣)。
http://www.td.gov.hk/transport_in_hong_kong/public_transport/ferries/free_ferry_rides/index_t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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